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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口处《关于开展城镇化统计工作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8.06.29

各县(市、区)统计局:

    近日,省统计局人口处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化统计工作调研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将调研报告形成书面材料,于725日前报市普查中心。

    联系人:张保卫;联系电话:3288230

                                               邢台市统计局

                                               2018年629


关于开展城镇化统计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局:

2018年时间过半,根据河北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意见,为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及各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做好2018年全省城镇化统计工作,省统计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化统计工作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提纲

(一)城镇化率增长因素

1.区划变动因素。2018年上半年本市城乡区划属性变动情况。村改居、乡改镇、县改区个数(根据四经普6月底前统计上报数,且沟通民政部门),与上年相比,变动幅度如何?

2.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因素。了解2018年上半年出生人口增长趋势?

3.乡城人口转移因素。了解城乡人口流动趋势?公安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情况?有无回流现象?

4.制度和政策因素。2018年哪些政策因素推进了当地城镇化发展,了解本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等情况。

(二)对城镇化评估相关指标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河北省城镇化率测算评估方案(暂行》的通知(办字〔201638号)方案中,分列了3项测算指标(数量指标)和15项城镇化率评估指标(质量指标)(见附件)。请各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就相关指标取材时间、难易程度、数据质量与采集渠道,提出取舍、增减相关指标等修改完善意见。

二、调研安排

(一)调研时间。从625日起至725日。

(二)调研形式。部门座谈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省局将组成调研组分赴各市开展调研。

(三)材料准备。请将调研报告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版),于7月底前通过ELINK报省统计局人口就业处。

联系人:张成  荣素艳  联系电话:0311-87045875

三、调研要求

调研期间,请各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坚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务实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