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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6.26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各相关被检查单位:

根据邢台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邢双随机办字〔20188号)、邢台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邢台市统计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邢统字〔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拟开展2018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一、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取方

    邢台市统计局以2017年底全部一套表调查单位为总样本框,利用抽查软件,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获得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样本。执法人员同样利用抽查软件随机从邢台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时间和组织方式

    本次抽查主体以市统计局为主,抽查时间为2018626日至76日。抽查前市局5名带队局领导首先随机从分好的5个组中随机抽取确定要去的县(市、区)(第一组:南宫市、沙河市、临城县、内邱县;第二组:柏乡县、隆尧县、任县   、邢台县;第三组:南和县、广宗县、平乡县、高开区;第四组:清河县、威县、临西县、桥西区;第五组:宁晋县、新河县、巨鹿县、桥东区),然后每组再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组建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名单所在县(市、区),实施检查工作。检查前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统一开会布置、对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前业务培训。

  三、检查方式

    按照抽查单位名单,到抽中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填报《统计现场检查笔录》。

    四、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情况;

(二)2017年年报统计报表主要指标数据是否和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一致;

    五、 上报总结材料 

各小组总结材料于711日前上报市局执法大队,分为两部分:一是抽查报告。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总结、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形成检查报告报给市统计局执法大队,二是所有抽查单位的《统计现场检查笔录》。市局将根据《统计现场检查笔录》情况,对数据质量问题较大的单位予以立案,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单位组织力量再次进行调查,进入法律程序。

六、全市抽查总结

市统计局执法大队结合各检查小组检查报告,全面总结邢台市统计局2018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形成全市抽查工作总结上报邢台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大队和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