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邢台市统计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庆七一”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8.06.21
各党支部:
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邢直〔2018〕22号)要求,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作风建设,优质高效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以庆祝建党97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党建系列活动,回顾党的光荣历史,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永葆先进性,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为邢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安排
1.开展一次党员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新党章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提升党员“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的意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承办,各党支部配合)
2.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由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刘育才讲一次党课,全体党员参加。党课讲稿报市直工委,参加市直机关党课征集评选。(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承办,各党支部配合)
3.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年轻党员、新入党党员在党旗前宣誓,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承办,各党支部配合)
4.组织观看优秀影视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纪录片《厉害了我的国》,进行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承办,各党支部配合)
5.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成员个人结合今年上半年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深刻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民主生活会。(责任单位:各党支部承办,机关党委指导)
三、具体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职责,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庆七一”活动。上述各项活动要在7月1日前完成,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请于7月10日前报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