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书香家庭”和“阅读达人”的通知
时间: 2018.06.19
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书香家庭”和“阅读达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邢直〔2018〕21号)通知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书香家庭”和“阅读达人”推荐活动,局各科室(单位)推荐“书香家庭”和“阅读达人”各一个(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书香家庭评选标准
1.书香氛围浓厚。家庭成员爱书好学,有良好的读书环境,拥有书房或书架(书橱、书柜)、电脑等必要的基础设施。能够以读书促进家庭建设、家风传承,各家庭成员在事业进步发展方面有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成员重视学习的互动性,能够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相互交流。每周的“亲子共读”时间不少于8小时,家长和孩子能共同拟订读书计划,按计划读书。家庭成员都有一定的读书积淀并能够适时应用、分享读书心得。
3.积极参加读书活动。多渠道开展家庭读书交流活动,努力学习、传播文化知识,在报刊或杂志发表文章,在所在单位具有一定知名度,能够充分发挥读书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4.家庭文明和谐。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家风淳朴、邻里团结、移风易俗、家庭和睦;热心公益,积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向社会开放或捐献藏书;有良好的家庭生活习惯,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生活勤俭,文娱活动健康向上,家庭环境卫生整洁。
5.优先参评。对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荣誉和奖励的可以优先参评。
(二)阅读达人评选标准
1.阅读兴趣浓厚。热爱读书,知识面广、积累丰富,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自觉阅读各种优秀书籍,平均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1小时,平均每年阅读图书不少于20册。
2.有读书成果或获奖经历。能提供详尽的读书笔记或摘抄,经常撰写读书心得或感想,或有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文学作品荣获奖项。踊跃参加各类读书交流活动,曾获读书活动荣誉和奖励的优先参评。
3.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崇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理念,能够积极向身边的亲人、朋友推荐优秀书籍,影响和带动他人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建立个人博客、微信公众号,经常更新读书心得、推荐好书,且点击量相对较高,产生较好社会宣传效果的优先参评。
二、具体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科室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务于6月23日下班前,以科室为单位,将“书香家庭”和“阅读达人”推荐名单报送至局办公室。
邢台市统计局
2018年6月19日